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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州日报:男子公然袭警被刑拘 民警提醒:袭警罪入刑,莫以身试法
信息来源:荆州日报 | 发布时间:2021-05-10 15:52

日前,一男子公然袭警,被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并刑拘。

4月28日上午9时,长港路派出所民警与社区工作人员到周梁玉桥社区巡逻时,在路苑小区附近一本该无人居住的待拆迁房屋时,发现一可疑男子。该男子年约30岁,打扮得体,身后的一张破沙发上放着大量现金,及少量烟、酒,且有一部未装卡的手机。

民警上前询问相关信息,男子称自己在附近某工地工作许久,专职“提灰桶”。民警通过男子留着长指甲,掌心无茧等特征判断其在说谎。当民警问其在哪个工地工作时,男子抓起沙发上的现金冲向屋外。民警立即冲上前将男子按倒在地,但男子奋起反抗,不断用肘部击打民警章子龙右腹部,造成章子龙第7根肋骨骨折。

经查,男子叫罗某,湖南省长沙市人,此前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,此次距上次刑满释放还不到半年时间。对于屋内的8000余元现金,罗某声称是自己劳动所得,随身携带的手机是刚找人买来的二手货。目前,罗某因涉嫌袭警被刑拘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据了解,今年3月1日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,增设了袭警罪,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使用枪支、管制刀具等手段,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敬畏法律,配合警察执法,切莫以身试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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